各部门、各学院、各位教职工:
2021年即将结束,为保证学院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2021年年终报销结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发生业务在2021年12月20日之前,需要进行报销的学院、部门和职工,请于2021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报销工作。
二、发生业务在2021年12月21日—12月31日之间,需要进行报销的学院、部门和职工,请于2022年1月8日之前完成报销工作。
三、如已能确定所办经济业务有跨2021年度发生的学院、部门及教职工,请在2022年按规定取得发票后再进行相关报销工作。
四、2022年1月8日止,学院计财处不再受理2021年度的报销工作。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工作的部门和教职工,责任自负。
五、以个人名义或部门名义在学院挂账的个人或部门(特别是已挂账1年和1年以上的)务必在2021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报销工作;因个人已离职无法办理的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完成报销工作;到期未能办理完结手续又无正当理由说明的,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,暂扣当月工资发放。
六、在学院挂账的个人和单位名单,计财处将不定期发送到相关管理部门,由该部门负责人督促相关业务经办人办理相应单位或个人的销账、结账手续。
特此通知
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计财处
2021年12月7日